需要满足申请具体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公租房,能申请的户型与申请人条件密切相关,下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属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的:
这部分家庭不用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就会被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2.申请人为北京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1)家庭成员3人及以下,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
2)家庭成员4人及以上,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申请人为外省:
1)在北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家庭收入要求和京籍一样;
4)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公租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二、公租房户型受到家庭成员的影响:
1.家中1人:
家庭构成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情况,可以得到的公租房类型为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2.家中2人:
1)家庭构成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的,可以得到的公租房类型为单居、小或中套型。
2)家庭构成为: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的,可以得到中型或大套型。
3.家中3人及以上:
家庭构成为夫妻和子女的,可得到中型或大套型。
三、同户型的租住家庭可以调换住房:
家庭住进公共租赁住房,经房屋所属单位同意后,可以和拥有同户型公租房的其他家庭调换。比如租住家庭入住之后换了工作,可以提出调换到工作地较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居住的申请,由住建委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房源调换需求,租住家庭可以在系统中“自助”寻找合适的调换对象,使租住家庭生活更加便利。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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