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在全国任一农行网点申领金穗借记卡。
如需代办,请持申请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在全国任一农行网点办理,代办开卡后须持卡人本人持卡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全国农行任一柜台办理激活后方可使用。
同一客户在我行开立的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含附属卡、睡眠卡),其中Ⅰ类户借记卡不得超过1张;若您之前在我行已持有4张(含)以上借记卡,我行不得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已开立的借记卡可继续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卡、军人保障卡、已销卡的借记卡除外。
温馨提示:
1.自2016年12月1日起,如已开立了一个Ⅰ类户我行将无法再为其开立新的Ⅰ类户,但可开立Ⅱ类户,名下I类户和II类户合计不能超过4张。
2.Ⅰ类户的范围:我行开立的借记卡(不包括社会保障卡、2018年4月27日前开立的军人保障卡、2018年4月27日前开立的退役金卡、武警保障卡)、结算存折均属于Ⅰ类户、附属卡(附属卡所属主卡属于Ⅰ类户,附属卡本身无账户)不属于Ⅰ类户,信用卡不属于Ⅰ类户。
3.存量客户:2016年12月1日前已在我行开立的各类Ⅰ类账户不受影响,可继续正常使用,客户若需要再新开个人账户,则只能开立Ⅱ类账户。若之前开立的借记卡没有激活仍然可以激活使用,仍可以办理挂失补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