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天津2007退伍军人的安置有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网页链接(自从2011年11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起,已经不再和原来安置规定那样区分农村、城镇户口了)。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其他的退役安置(自主就业)政策,你可以参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