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自己交七年社保,可以向企业要七年经济补偿吗

2022-08-18 社会 103阅读
可以要求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按行业有所不同)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按行业有所不同)
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