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以家庭为单位,而且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北京市限购条件。
2)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
3)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4)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几种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情形: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扩展资料:
特点:
“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
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客观上,“共有产权房”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啻于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丧失了经济适用房平抑市场房价的政策效应。
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
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首付”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有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