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也需要没有政治问题,不是父母没有问题就可以通过。你父母只要没有因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而受罚、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支持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邪教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就能通过政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二章: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1、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2、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3、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扩展资料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
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五章 征兵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征兵期间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审查和区域联审,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村(居)委会应当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体检合格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意见,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推荐政治审查合格者。
(二)、预征对象最后就读的学校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文化程度出具证明,并提出鉴定意见。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认真审查预征对象的年龄、户籍、户口迁移记录、现实表现等情况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乡(镇、街道)应当认真核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公安派出所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应当会同司法、工商、税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对经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政治审查合格的预征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
(六)、各级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的机构、单位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签署审查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