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1月22日,据深圳交警消息,深圳车管业务办理预约系统优化调整了。即日起,预约时间段分为上午、下午,车主需要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办理。
2、未在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的,视为失约;累计达到2次以上,手机号将记入预约黑名单库。如果无法在预约时间前往办理,需提前半个工作日在网站预约申请页面进行撤销。
3、时间错峰:
上午预约的时间,只能在上午进行办理,超过12点可就办不了了。
下午也是同样道理,预约到下午办理业务的市民,上午12点之前去,也是办不了的。
4、地点错峰:
对于办理地点的选择,大家往往选择就近办理,但福田、罗湖、龙岗这些办理量较大、但办理场地有限的车管分所,可能并不是越近越好;
5、如果预约不到合适的时间,不妨选择次近距离的车管分所办理。
特别是办理注册、转移登记需要验车的业务,除了车管分所办理外,现在的澳康达、鹏峰车管服务站也可以预约办理。
6、深圳车管业务预约途径
网上深圳交警( http://www.stc.gov.cn/),深圳车驾管业务预约操作指引(机动车+驾驶证+迁出)
扩展资料
1、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统称《流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发证的办理情况。各岗办理业务完毕,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字。监督岗或业务领导岗在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注明确的处理意见。《流程记录单》存入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2、建立岗位台帐。机动车检验岗、登记受理岗应当每日记录本岗位办理的每辆车的车主、车型、受理日期、办结日期等内容,并记录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档案管理岗、牌证管理岗除记录上述内容外,还应当记录每辆车的号牌号码。
3、岗位监督
车管所每个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岗位,都有监督上一个岗位工作情况的义务,发现上一岗位交来的手续有疑问,或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以及证、表填写不规范、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等问题,应当向监督岗报告。监督岗应立即调查处理,并作好处理记录。
4、违规报告
车管所领导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指令办理有关车辆管理业务,各岗位应当拒绝办理。领导坚持要求办理的,经办人员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记录有关情况。办理后,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5、档案查阅
因车辆管理业务或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查阅车辆档案的,应当经车管所领导批准,经办人与档案保管人员共同查阅,严禁经办人独自查阅车辆档案。需要取证的,由档案保管人员负责出具证明或档案复印件。
除转籍过户外,已入库的档案不得再出库。档案库应当设立查阅档案室,供查阅档案使用。其他人员未经车管所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