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刑事拘留的标准是34天,34天后公安机关与检察院需要决定是提起诉讼还是不立案放人。如果检察院决定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可以获得7个月的侦查期。加起来就也是说,刑事案件最高可拘留8个月。超出这8个月,就属于超期关押。但如果在8个月后,法院进行审理并判有罪的情况下,所需服刑时间可以与关押时间进行互抵。如果关押时间大于或等于服刑时间,是直接按刑满释放的结果进行的。且超出的关押时间是不会得到补偿的。
如果法院判决无罪,可以就超期关押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点: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正在进行侦查、审判的案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外公开。也就是说,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前,公不公开是由法院自己决定,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让法院必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