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的职责
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二、项目经理的权限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项目经理应承担施工安全和质量的责任,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