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两万,到期未还,银行已报案,现朋友已被派出所拘留,不过后来已向银行还清欠款,朋友还有事吗

2020-10-16 社会 92阅读
1、“不过后来已向银行还清欠款,朋友还有事吗”:如果你朋友确实是涉嫌信用卡诈骗,即使已经还了全部欠款,也只能作为犯罪既遂后的返还行为,仍然会被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全部还清可以作为一个酌情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2、“我朋友的犯的案件很严重吗?会不会被判刑呢?如果判刑会以什么罪名起诉,判多久呢?我朋友大概多久能出来呢?”:
(1)如果确实符合信用卡诈骗案的构成要件,就应该算是严重了,有可能会被判刑。
(2)如果涉嫌犯罪,可能的罪名是信用卡诈骗罪,这一点无疑,各位朋友的意见也是一致的。
(3)判多久:没人能给你准确定论,因为判多少年只能由法院具体审理此案的合议庭合议后确定。可以分析出可能的结果是:恶意透支2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属于数额较大,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4)至于多久能出来:也无法准确告诉你,如果能辩护得好、做无辩护成功,可能在法院判决无罪时就可以出来,但如果法院确定有罪,就要等服完判决的刑期才能出来了。
3、“可派出所那边到现在依然没有放人的消息,同时家人也见不到我朋友本人,派出所方面不让见”:
(1)刑事案件未决之前,是不允许和家人亲友会面的,这一点派出所(是派出所还是刑警在处理?)的做法并不违法。
(2)如果想了解你朋友的情况,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会见并和他通信或向公安了解他涉嫌的罪名。
4、另外,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是恶意透支。恶意透支的定义,《刑法》第19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都规定,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是在“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条件,看你所说,没有提到派出所抓人前是否有发卡行催收的情况,如果此事没有“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情节、你朋友家人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全部还清的,可以做无罪辩护的努力。
5、事情较复杂,不是网上几句话能说得清的,建议让你朋友家人在当地聘请律师帮助辩护,如果家庭生活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可以到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聘请免费律师提供帮助。
附:相关依据
(1)《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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