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因住所变动或前往外地生活、工作等原因,可以申请将保单由原签单机构迁往新华保险的其它分支机构继续享受保险合同权益、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申请人:投保人。
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犹豫期外)。
准备资料:
《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最近一期缴费凭证、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注意事项:
投保人在迁入机构所在地提出申请,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并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签名)、委托人(若为委托他人办理)签名同意后,按规定向我公司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目前,我公司只提供个人业务产品(投连产品和一年期以下(含一年期)短险产品除外)的保单迁移;
迁出机构和迁入机构均为我公司已开业的分支机构;
保单迁移过程中发生的保险事故,以迁出日期的零时为标准界定责任,即迁入机构自迁出日期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迁出机构承担迁出日期的零时前的保险责任;
对于在理赔中、在宽限期内、有未偿清的垫缴保费或保单质押贷款、有未领款项、在银行划款中的保单我公司不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