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两个人按公安机关住宿登记的规定需要提供两个人的身份证。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 有项目,严 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 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 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 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 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 差错及时修正。
(三)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
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扩展资料: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