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证除名不需要先离婚,这是公民依法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双方带上资料去房管局办理即可。
房产证去名可分为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
1、有房无贷的情形改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2.有房有贷的情形改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除名和加名的情况有些类似,都是采取赠与或二手房转让的方式,将自己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去。
如果房屋产权之前未做份额约定的话,一般会按照等额划分比例来交税,如果是直系亲属间赠与,免征个税、营业税,只需缴纳契税,按照赠与房产份额的评估值计算;如果按照二手房过户,则需要看买方名下的房屋套数和赠与房产的实际情况,同时可能还需要缴纳个税和营业税等。
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间过户的话,可以按照赠与或者二手房买卖;个税、契税、营业税都不能少。
如果是因为离婚而需要房产除名的,这个方式比较简单,属于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凭离婚证和房屋两证去房管局办理,是免征税只需缴纳一定手续费和工本费的。
扩展资料
夫妻间房本加名免收契税 离婚“除名”或收契税
1、财政部、国税总局叫停地方“加名税
近日来,关于房产证加名要不要征税的争论,触动了纳税人的神经。昨日,这一争论尘埃落定,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通知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规定自发布起开始执行。
万一离婚,房产归谁?8月13日起,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正式实施,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了解释。为此,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引起社会各界热议。随后,部分省市税务部门陆续传出“婚前房产要加上另一半名字得收税”的消息,让人们甚感纠结。南京、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地,在房产证上加名征收契税的举措,则被人们戏称为“加名税”。
2、新政策兼顾“人情”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即是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财政部官员此前曾对媒体解释称,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与征收契税。但也有观点认为房产证加名并未发生过户,征税理由不充分且不合人情。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夫妻双方无论在婚姻中还是在离婚后变更名字都不收税。若新政策规定夫妻间房产证加名征税,则加名时税负过重且有失公平。
因此上述财政部官员同时指出,在制定“房产证加名征税”政策时,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
3、离婚“除名”或收契税
房产证加名现在免征契税,那么,离婚会否针对房产证“除名”征税?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天永认为,从法理上判断,离婚便已经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了,房产证“除名”便涉及财产转让,实质上就涉及所有权的变化,一旦发生经济行为,契税征收就会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