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费费标准采纳累进计费率:
1. 房子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 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 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 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 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评估费费标准采纳累进计费率:
1. 房子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 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 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 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 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