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是一个意义多变的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总的来看,中、西方对“人文”一词的理解都包含着两方面的意思:一是“人”,一是“文”。一方面指关于理想的“人”、理想的“人性”观念,其强调的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另一方面是指为了培养这种理想的人(性)所进行的文化、教育,也就是现大家普遍认同的人文奥运“以文化人”。
北京2008年奥运会提出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和人文奥运三大基本理念,其中,人文奥运是三大理念的核心。近段时间来社会各界对人文奥运的内涵及意义的讨论十分热烈。现多数学者赞同把北京奥运会定位为“文化的奥运”,即:它是“东、西方文化的广泛交流和借鉴融合的盛会,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文化与中华文明相互丰富和相互发展的盛会,东、西方人文思想与和谐精神在体育领域以及整个人类生活中的充分贯彻和深刻体现的盛会,‘更快、更高、更强’与‘和平、和谐、友爱’的统一的盛会。”[1] 应该说,人文奥运理念包含了丰富的文化理念和精神价值,其核心理念在于“和谐”,体现为以奥运促进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家庭邻里关系之间的和睦、人与人之间关系上的和爱。人文奥运理念的提出将有助于弘扬体育的人文精神,以体育文化促进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人的现代化转型,以体育文化促进中西文明的交融与互动。人文奥运的提出,不仅是北京对世界的一个庄严承诺,也为北京构建和谐社会的城市发展提供了积极的精神动力。
人文奥运理念也包含了体育对人本身的关心,这就是以人为本的奥运发展理念。人是一种文化的存在,体育对人而言不仅仅是“身”的需要,而且也是“心”对价值和意义的追求。体育作为人的一种对象化的活动,承载着人对于自身自然、客观自然以及人化自然(社会)的体认、改造和思考。奥运会不仅仅是金牌的竞争,更是文化的竞争,它体现了体育运动对人的精神教化,体现了人的文化属性和体育的文化功能。人文奥运的提出,彰显了体育关注的对象从物转向人,强调了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融合的人文认识论。人文奥运的提出,是北京奥运顺应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趋势,从人自身、人的生活世界、意义世界出发对人与体育的关系最有力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