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保险合同都有十天犹豫期吗

2020-05-06 财经 70阅读

不是。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五条 长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设置合同犹豫期,并在保险条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10天。

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可以进行费率浮动。费率浮动是指,保险公司销售产品时,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在费率浮动范围内,合理确定具体保险费率。

扩展资料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万一感到后悔,或是对所购买的保险不甚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它的产生,是为了防止客户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购买保险的决定,因此对于客户来说它无疑起到了缓冲器的作用。

根据保险合同,如果客户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

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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