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第十九条规定:义务兵役期为两年。
2013年入伍的义务兵退伍时间是2015年8月25日至9月10日。2013年以前入伍的还是按照11月底12月初的时间安排退伍。
2015年我国现役部队首次实行两次士兵退役制度,即9月份完成2013年夏秋季入伍的义务兵选取和退役工作,12月份完成2012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官选取和退役工作。相对于往年,初级士官选取、义务兵退役时间提前,其他基本不变。
优化新老兵补选退改革,有利于让一线部队始终处于齐装满员状态。保证老兵退役后,新兵经过3个月集训,初步形成战斗力。此外,在接领新兵地域分配上,充分考虑相对分散、避免集中原则,更加优化兵员地域分布。在领兵原则上,重点加大对档案的审查力度,对新兵入伍动机、社会表现等方面严格的复审,确保政治合格、身体过硬、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