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的存款保险制度将要推出,对于习惯了“银行绝不会倒闭”、存银行定期肯定安全的大部分中国民众而言,对此是充满疑问,也议论纷纷。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那就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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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准向特定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当发生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等方式来保障其清偿能力的一项制度。
民众对存款保险制度最大的疑虑之一是过去政府一直推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的安全全部兜底,如今却要进行改变,当中有何玄机;至于民众的第二大疑虑,那就是为何最高保障的限额是50万元人民币,而不是更高限额,这又将会给民众未来的储蓄和投资带来什么影响?
对于民众的疑虑之一,政府为何要改变推行已久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我认为当中至少包括两大原因。
一是大势所趋。在经历2008年环球金融海鲜和欧债危机之后,欧美国家先后启动金融改革,例如美国推出了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英国推出了维克斯报告((Vickers Report),欧元区的银行联盟(euro-area banking union),均可看出遭受环球金融风暴的冲击之后,全球金融监理思潮开始趋严,避免再度爆发危机。
促进金融稳定,是全球化下各国应共同承担的责任,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如今推出“中国版”的存款保险制度的金融改革措施,也是顺应国际潮流,与国际接轨的举措。
二是时代改变。随着中国银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加上民营银行的诞生和逐步增多,中国国家财政资金,是不大可能再为所有类型的银行进行全部兜底,因此,在市场化的考虑下,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既是借鉴欧美国家、香港过去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当前金融体系中,较好的制度选择和安排。
当然,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中国设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未雨绸缪,欧美和香港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则是因吃尽苦头。
以美国为例,作为全世界第二个实施存款保险的美国(次于捷克),是因为在1933年数千家银行发生倒闭后,罗斯福总统上任,不得不接受美国国会的主张签署存款保险公司法,以此来挽救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和保障美国民众的存款利益。而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香港,也是因为外资银行的意外倒闭,引发挤提潮之后,在2006年9月推行《存款保障计划条例》。
由此可看出,美国和香港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因应非常时期需要推出非常措施,中国则不同,是在正常时期推出的正常措施。
至于为何最高保障的限额是50万元人民币,我认为民众也无需疑虑。
一方面,按照国际标准,中国最高保障限额已经远高于国际一般水平。目前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最高保障限额方面,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定在其人均GDP的1至6倍之间。例如香港的储户在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为50万港元,相当于人均GDP的1.7倍,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后,存款保险额度由10万美元提升至25万美元,是美国人均GDP的5倍左右。
中国偿付限额设定在50万元人民币,是人均GDP的12倍左右,这个水平已远远高于国际的一般水平,也足于为中国超过99%的存款人提供100%的全额保护。
因此,对中国大多数民众而言,银行的存款保障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如果民众的存款多于50万元,但又想获得充分保障的话,只需要分开在不同银行存款,每间银行存款不超过50万元的上限,那么便能获得足够保障。
加上,从国际经验来看,过去国际上的个别银行出现问题,在“市场之手”失灵的情况下,“政府之手”依然会出现,促成资产优秀的银行收购问题银行,甚至政府直接出手拯救问题银行,从而令储户存款再度得到保护。
另一方面,设定5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可有效阻止游资狙击中国。在全球金融体系内存在有大量流动资金不断在寻求安全的出路及理想的回报,中国政府过去推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存款实施百分百的保障,正是游资狙击中国,引发中国资产价格泡沫的原因之一。
为了应对游资的侵袭,新加坡、马来西亚和香港、台湾等中国周边的国家及地区,早已撤销百分百的存款保障,因此中国不再对存款实施百分百的保障,而是设定5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说明是希望在国际层面上防范游资的袭击,以维护中国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当然,这里也要指出,任何一种规章制度的推出,都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细节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去慢慢调整、完善。我估计,随着中国银行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以及民营银行数量的增加,“中国版”的存款保险制度未来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其一是逆选择问题。储户原本应该选择安全和声誉好的大银行储蓄,但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只要在限额之内,储户的戒备心容易消失,很有可能会趋向选择高风险但高利率回报的银行,从而出现逆选择的顾虑。
其二是道德风险问题。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银行可能会产生“赚钱可以不用平分,亏钱不用分担”的心理,从而采取比较激进的投资冒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偏离稳健的道德风险自然就会提升。
简而言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运用保险原理不多,所收的保费也不足反映风险,也与保险损失率无关,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所以很大机会不足以吓阻银行进行危险行为。
但是,“中国版”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中国金融改革进程中的一大举措,我相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依靠大家的智慧,上述问题应该不难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