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含10个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补缴的不享受。新生儿的医疗费用不列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中支付。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计划生育手术及医治并发症的第一次医疗费用,有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第二次以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处理。
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支付产前检查费用800元/产妇;支付平产费用1200元/产妇;支付剖宫产费用1800元/产妇。生育医疗住院费按生育病种报销;门诊计生手术费按病种报销。
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条件生育第一胎,法定产假内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给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1800元。
具体情况也可能根据你所在的企业效益或地方规定有所差异。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