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广州(经济发达,中国第三大城市)——一线城市。
浙江省:
杭州(经济发达、副省级、强省省会)——新一线城市
江苏省:
南京(经济发达、副省级、强省省会)——新一线城市
山东省:
济南(经济发达、副省级、强省省会)——二线城市
四川省:
成都(经济发展较好、区域中心、副省级省会)——新一线城市
扩展资料
省会,或称省治、治所,古称“首邑”。
清代称为省城,为省行政中心(政府驻地)。
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
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有时也被称为省会;
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