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转出:
1、车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转出申请:车主办理车辆转出手续时,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转出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车辆购置税转出。
二、车辆转入:
1、车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转入申请:车主办理车辆转入手续时,提供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向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车辆购置税转入。
三、车辆过户:
1、车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过户申请:车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提供完税证明正本、《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对过户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四、车辆变更:
1、车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变更申请:车主办理车辆变更手续时,提供完税证明正本、《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对变更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