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扩展资料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并且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减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