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农村户口妻子城镇户口妻子可以迁入农村户口。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1、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3、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扩展资料:
夫妻之间其中一方为农村户口,另一方为城镇居民户口,那么城镇户口方可随农村户口配偶方迁移户口。
潜入农村户口的条件:
1、城镇户口方是没有固定职业的。
2、农村户口一方在当地得有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地道的农村人。
3、得有结婚证,不然咋证明是夫妻。
虽然这几种情况可以迁回农村,但是能不能分得承包地和宅基地就不一定了,得看当地的政策!
若符合户口迁回的条件,需要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2、村委会同意迁回证明。
3、《户口簿》、《身份证》。
4、毕业回原籍的,需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5、投靠夫妻一方的,需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6、投靠父母的,需提交《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7、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