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和中国的改革的相似之处:
1、政治上,都注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法制建设;
①东欧各国在战后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新政权后,以苏联的“斯大林模式”为榜样,展开了对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通过土地改革和工商业的国有化,摧毁了旧制度,然后,通过制定五年计划,开展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运动,形成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
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2、经济上,扩大企业自主权,注意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大力扶持农业和轻工业发展。
①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共同要求是与苏联建立平等的国家关系,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②1981年10月29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务院体改办制定的《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不仅要和利润挂钩,而且要和产量、质量、品种、成本等挂起钩来。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技术、经营等方面建立健全、明确而又具体的岗位责任制,实行全面经济核算。
从此,以“减税、让利、扩权”为核心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在城市之中全面展开,此举有效地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对企业的束缚,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在当时,计划体制和财政收入是政府管理企业的两大“抓手”。计划体制之下,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由国家安排,任务由国家下达、产品由国家包销、设备材料由国家调拨、人员由国家调配、利润全部上缴、亏损由国家承担。因此,“企业”这个经济建设任务的直接承担者成了没有地位的“小媳妇”,被管理体制紧紧束缚住了,运行僵化,供需严重脱节,效率下降;而政府则不得不以数倍的投资换取企业回报,加剧了财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