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个人交的社保要不要也交个税啊?

2020-06-10 财经 110阅读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个人所得税而言,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交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社保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强制缴纳的,一共有五个,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假设你的工资是2600元,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要负担208元,医疗保险个人要负担52元,失业保险个人要负担26元,共计286元。那么实际的工资数就是2314元,如果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话是按照2314元缴纳的。

按照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来说,个人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都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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