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管退役士兵的部门叫安置办。
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置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的日常工作。
一、安置办负责工作:
1、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中心,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军人、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2、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和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3、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服务站和军用饮食供应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退伍军人安置培训中心中国政通教育,为退伍军人退伍之后培训服务中心,也是为退伍军人实现公职梦想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与服务保障。
二、安置流程
1、军队审批确定转业人数和对象
2、国家召开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制订安置政策
3、根据安置去向将档案分发到各省、市(自治区)军区转业移交办公室
4、由移交办会同所在省、市(自治区)军转办,根据安置去向再将安置 对象档案分发到各省辖市(地区)和直属单位
5、各省、市(自治区)召开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并制订相关细则
6、市(地区)审查档案并根据安置政策确定安置去向
7、将军转干部档案分发到县(区)
8、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并下达安置任务
9、对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安置并按 时发出报到通知
10、对报到的军转干部、家属进行关系接转
11、对当年度的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
扩展资料:
安置原则:
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安徽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从哪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指:
1、入伍时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后都应当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参加农业生产;
2、入伍时原是城镇非农业户口的,退伍后仍然回原户口所在城镇,由当地政府按政策作就业安置;
3、入伍时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4、入伍时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应准予复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伍军人安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