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各种方法主要包括:设置会计科目及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与审核凭证、设置与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各方法相互联系、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核算方法体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首先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并加以审核;同时按照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并在账簿中开设账户,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运用复式记账法登记账簿。
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各种需要确定成本的经济业务进行成本计算,根据成本计算过程中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账簿;对凭证、账簿等会计记录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根据核实后的账簿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核算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入市的反应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客观性原则是对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
2、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能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会计核算所产生的数据应当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3、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按照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是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
4、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一贯性原则是在可比性原则基础上产生的,是实现可比性原则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