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部队两杠一星是少校军官。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第八条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扩展资料:
2007年7月3日,全军军服调整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经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批准,全军部队将从2007年8月1日起,开始陆续换穿07式军服。
07式军服的军衔肩章在保持原有图案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对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陆军少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海军少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空军少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