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18个工作日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公民在申、换、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先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再到分局办理。自分局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取证。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本人持《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由其肢凯森监护人带领办理。办理地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扩展资料:
省外公民也可到就近的辖区派出所换证。
需要换证的市民可在有效期结历亩束前三个月内,就近到任何一个派出所凭户口本或身份证进行换领,并在15个工作日(外省的18个工作日)后到受理机关领取。如果急用,可以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受理条件:公民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身份证旧证受理;异地丢失补领和省内人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均可受理;大中专院校学生丢失补领的,也可凭学生证受理。挂失申报凭居民户口簿办理。
另外,办理跨省和省内异地身份证,不再要求申办人必须办理居住证和居住证登记。
费用方面,对申领、换领二代身份证的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除此以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可使用现金、银行卡、孙银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缴费。
五种情形不予受理省外异地办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人员;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相貌特征变化较大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人员;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国家机关证件等违法行为人员;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