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字伯高,吴郡吴县(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唐朝中期的知名书法家。唐朝开元年间官至常熟尉,後又为金吾长史,世称「张长史」。工於书法,有「草圣」之称。
《新唐书》有张旭的事迹,附於《李白传》之後。张旭的书法,初学陆彦远(陆柬之之子)。张旭曾在朝廷任职,在长安及上京当官,并与颜真卿及杜甫相识。
张旭以豪饮而知名。在杜甫的诗作「饮中八仙歌」里,张旭亦是其中一位被描写的人物之一,与其他人被称为「饮中八仙」。张旭以书法中最为奔放自由的草书闻名,据《新唐书》记载,张旭喜欢在酒醉之後书写作品,称之为「狂草」。他的书法多以奇形怪状、粗细对比夸张、以及充满情感的线条相连,在《旧唐书》中赞誉为「变化无穷、若有神助」。张旭草书与李白诗,还有裴旻舞剑被称为三绝。然而张旭并非只写草书,他是唐朝另一个知名书法家陆柬之的外孙,对於楷书、国画等也相当精通。相传他的狂草来自观看公孙大娘及其弟子练剑时的姿态而得到灵感。
在张旭之前,书法界一直奉王羲之及王献之为规范,然而张旭的书法却打破了这个常规,为书法界带来旋风式的改革。杜甫在《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有说颜真卿及李阳冰是他的弟子,此说没有确证。但崔避与颜真卿确实是张旭弟子。由《幽闲鼓吹》载「张旭书得笔法,传崔避、颜真卿。」可得知,真卿本人在《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记》也提到自己跟随张旭学习笔法。邬彤亦曾为张旭弟子。
唐朝留有不少关於张旭的记载,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他在酒後灵感来时,甚至於会激动到用头发书写作品。张旭的传世作品有《古诗四帖》、《千字文》、《郎官石柱记》、《悲清秋赋》、《肚痛帖》等等。其中《古诗四帖》的内容包括了诗人庾信的《步虚词》二首,诗人谢灵运的两首诗:《王子晋赞》、《岩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赞》,共40行。高28.8厘米,宽192.3厘米、写在五色纸上。现藏中国辽宁省博物馆。他的作品在曾得到唐文宗李昂的喜爱、列为「三绝」之一。 当时唐朝还有另一位较年轻的、同样擅於草书的书法家怀素,也喜於醉後书写作品,与他有「颠张醉素」的俗称流传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