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兵期间光算工龄,不能给算工龄工资。谢谢帮忙解答

2020-05-05 社会 135阅读

军龄可以计算为接受单位的工龄。

相关法律: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第五条:妥善解决养老、待业保险、住房等待遇。退伍义务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应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待遇。

其他: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累计时间。而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参考资料:劳动报(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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