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区的电动车在滨江大队长河中队交管服务站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滨江区绿香街1号)上牌。电动车上牌所需材料如下:
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2、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车辆来历凭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4、车辆出厂合格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5、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申请公车的同时提供介绍信原件1份(如代理人申请的需提交)(自行出具)。
扩展资料
《杭州市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交通管理处罚规定》中规定:
第七条 非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无牌证、无钢印或伪造、涂改牌证、钢印的非机动车的;
(二)非机动车擅自安装燃油、电动或其它驱动装置的;
(三)非残疾人驾驶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的;
(四)醉酒驾驶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拆除擅自安装的驱动装置后放行。
第八条 拼装、改装残疾人专用车、擅自增加附加装置,或驾驶拼装、改装、擅自增加附加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的,强行拆除附加装置,恢复原状后放行车辆,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