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好材料到车管所申请补办。
1、申请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办理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换证手续。
3、 办理期限:
符合规定的,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4、办理单位: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