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是英文ElectronicTollCollection缩写,即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且安全的路桥收费方式。通过“车载电子标签+IC卡”与ETC专用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行通讯,实现车辆不停车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功能的全自动收费方式,其收费效率比现有人工收费效率高5到10倍。
目前,全国实现高速公路ETC联网收费的省市已达25个(山西、北京、河北、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陕西、河南、湖北、广东、贵州、吉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宁夏、青海)。
个人办理etc业务:需提供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和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车主本人还需带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行驶证复印件副本需要复印盖有最近一次年检的刻章那一页;去当地指定的场所去办理。
扩展资料:
ETC车辆使用ETC车道注意事项:
1、ETC车辆通行ETC专用车道前须确保ETC卡正确插入OBU中。用户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应全程保证ETC卡正确插入OBU中;
2、ETC卡、OBU须与车辆绑定使用,专车专用;
3、目前,同址共建省界站暂不能使用ETC车道,待2015年下半年实现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后才能使用;
4、请留意ETC专用车道费额显示牌显示信息;
5、ETC用户通行高速公路出、入口ETC专用车道时,因异常情况(车道栏杆未抬起),应服从收费站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改行MTC车道;
6、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因特殊情况或设备故障临时关闭ETC专用车道时,ETC用户应改行MTC车道;
7、ETC专用车道限速20公里/小时,并与前车保持5米以上车距;
8、如果ETC用户在入口人工收费车道领取了普通通行卡,在出口将不能通行ETC专用车道,只能走人工收费车道,并将普通通行卡交收费员刷卡且现金缴纳全额通行费,不能享受通行费优惠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