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任何需要绑定实名信息的账号,都应该可以过户。毕竟帐号也属于个人财产,是被允许转让的。凭什么我购买的增值服务在用完之前不能转让?仅限本人使用的商品如:火车票,未检票乘车也是可以退款的。难道游戏我不玩了,游戏公司也会给我退款吗?凭什么他们要打压用户间的账号交易?我不看的书,不玩的游戏光盘还能卖给别人呢。凭什么我的游戏账号不能转让?游戏公司的虚拟物品之所以有价格,是因为你游戏公司注册了版权。我支持了你的版权,购买了你的商品,这就成为我可以进行自由支配的私人财产。不然就凭你们公司复制粘贴就能做出的成千上万的虚拟的图片,动画,编程,凭什么可以换取真金白银?就好像一斤纸能卖几毛钱,但一本书能卖几十元。我不看的书可以卖给别人也可以卖废品,这是我的自由,卖书的人有权利限制我的自由吗?再说,如果不允许修改实名信息,那谁能保证小学生玩的游戏账号不是成年人实名的?那你那防沉迷还能起到半点作用吗?我觉得中国的游戏行业最应该做的是游戏分级,把越级玩游戏的坏处告诉你,自己负起责任,然后输入自己的出生日期然后搜索不到不适和本年龄使用的游戏,而不是什么防沉迷。你防不防沉迷因为有等价交换物的存在,我注册或借用购买多个账号接着玩,你是管不住的。现在发达国家游戏行业都是分级,我们不这样在我看来是因为我们的一大部分游戏公司出的脑残游戏,赚的就是未成年人从父母那里索要或偷来的钱,或利用人不甘心输掉的尊严和冲动获取的钱。一个游戏如果可以做到愉悦身心,或让沮丧之人警醒,镇恶人之心,扬善者之德。最起码让人们从内心深处变得更爱生活了,能为人类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这就是好游戏。然而有些游戏公司做不到,他们给未成年人甚至成年人带来的是虚荣,是攀比,是沉迷,是费时费力来获得别人花钱就能获得的虚拟物品来继续巩固自己的攀比心理。从而利用人与人之间的负能量以及互相伤害来牟取暴利。
总结:我玩游戏是为了欣赏作品,不是为了在你们那无底洞里挖矿花钱浪费时间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