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竹筠(江姐)。
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国民党军统特务用尽各种酷刑:老虎凳、辣椒水、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 ,甚至残酷地将竹签钉进她的十指,欲破获领导川东暴动的党组织和重庆中共地下党组织。
面对敌人惨无人道的酷刑摧残和死亡威胁,江姐始终坚贞不屈,“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扩展资料
江姐的个人经历:
1、江竹筠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2、1945年与彭咏梧结婚,婚后负责中共重庆市委地下刊物《挺进报》的组织发行工作。
3、1948年,彭咏梧在中共川东临时委员会委员兼下川东地委副书记任上战死,江竹筠接任其工作。
4、1948年6月14日,江竹筠在万县被捕,被关押于重庆军统渣滓洞监狱,受尽酷刑仍坚不吐实。
5、1949年11月14日被敌人杀害并毁尸灭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江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