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条例做。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规范公路施工企业市场行为,准确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名词定义] 本规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定。
第三条[评价原则]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管理职责] 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