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签字,如果你是决心要离开,就再写一份辞职报告。打印三份,自留一份。一份给领导,一份给人力资源。上面要有具体日期。
根据《劳动法》,员工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到一个月满的时候,你再写两份通知(自留一份作为凭证)。然后三天,你就可以找财务结帐走人了。财务不结算时,打12333,向劳动执法部门投诉。甚至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xxxx年xx月xx日,本人递交了辞职申请,至今已有XX天,现本人决定离开,请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派人接手本人的工作,并通知财务结算本人工资和绩效。三天内,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分厂、科室)未派人接手本人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贵企业承担。未如实结算本人应得工资与绩效,保留向政府劳动执法部门投诉、和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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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