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北洋政府执政时期。
1912年4月~1928年6月的中华民国中央政府。1912年 4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从南京迁至北京。临时参议院于4月29日迁至北京开院。从此时开始,直至1928年6月张作霖退回关外,北京军政府垮台,中华民国的中央政权一直掌握在清末形成的北洋军阀集团不同派系的手中,掘缺史称这个时期为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其中央政权通称为北洋政府。
北洋政府在17年间经历了郑散谨《临时约法》时期﹑《新约法》时期﹑南北政府时期﹑临时执政时期和军政府时期几个阶段。其间曾出现过1916年的“洪喊基宪帝制”和1917年的“张勋复辟”两次短暂的君主制。
北洋政府统治期间,除两次短暂的帝制复辟外,表面上一直维持着三权分立的民主共和形式。大部分时间(除1914年5月~1916年4月的总统制﹑洪宪帝制时期和1924年11月~1928年6月的临时执政﹑军政府时期外)实行形式上的责任内阁制,但实际上国家的军政大权完全掌握在北洋军阀手中,实行军阀独裁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