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完全可以的。参见我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公约~对于作品的保护期限,伯尔尼公约针对不同的作品作了不同的规定:对于一般文学艺术作品而言,公约给予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五十年。这个期限为作品保护的最低期限。对于匿名作品(没有署名的作品)和署笔名的作品,其保护期为作品发表之日起五十年。如果不署名或署笔名的作品在发表之后五十年内公开了自己的身份,对其作品的保护期便适用第(1)条的规定。对于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保护期由各国法律自行规定,但最短期限不能少于作品完成后的二十五年。对于合作作品,也适用上述各有关规定,但作者死后的保护期应从最后一位作者死亡时算起。对于有的成员国规定了比上述期限短的保护期,公约作了变通规定,即以1928年6月2日罗马修订文本为界,如在此文本签署有效时的本国法律已经作了规定,该国有权保留这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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