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汽车摇号如果第一次没中是自动参加第二次摇号的,无须申请。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直接配置。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类型和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扩展资料: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需要继续申请增量指标的,应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申请。有效编码在有效期内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