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配偶投靠结婚年限需要看结婚人员身份,具体规定如下:
1、普通人员: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少数民族、华侨: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上海市残疾人:
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文件准备流程:
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
1、 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 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 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 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 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 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 计生委的证明文件
5、 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 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
6、 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 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 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为养老保险的转移做准备
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 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 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 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 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 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 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
14、 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 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后面的无须赘述。
声明:由于各地政策和各个派出所的要求可能不一,所以以上流程仅供参考。以上海市户籍当地派出所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