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背面上的印章是“行长之章”几个字。
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流通的时间范围要很长久,行长作为总负责人,但是被任命的银行行长不是一直不变的。因此不可能在人民币上印制行长的真实姓名的印章,所以在人民币上就象征性地印制“行长之章”。
因为银行人员职务总是会变动,但人民币本身每一套的使用寿命上难以保证在没有更新换代之前银行首长也不会有任何变动,于是人民币只保留了印章,删除了签名。
扩展资料:
在我国,人民币上的印章是行长印章。行长印章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及副行长之章。签字或者盖章不仅利于货币防伪,而且表明发行机构对所发行的钞票在法律上所承担的责任。签字或盖章的数量由一个或两个不等。少数国家或地区用盖章(机构章或人名章)签字的形式进行组合。
1999年10月1日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其印章从1元至100元均印在钞票背面,并由原来两枚印章改为只印一枚“行长之章”,去掉了“副行长章”。当今世界所有的纸币,都需要有印章或者签名才算生效,虽然都是印刷上去的,但是这个程序不可缺少。
参考资料:人民网-人民币新版1元纸币今天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