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时,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类物品,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酒精度在24度(不含24度)至70度(含70度)间的,托运总量不得超过5升。
酒精度在70度(不含70度)以上的不得办理托运。
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1、严禁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打火机、火柴。
旅客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防风式打火机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机。经过安检时,旅客应主动将打火机、火柴交由安检人员单独接受检查。
2、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的有关规定。
3、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经过安检时,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但属于民航法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民航局-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管制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乘坐交通工具禁止及限量携带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