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房产五证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的条件,并不是等于具备房屋产权。只有进行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并获得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才算真正确定了该房屋的产权。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颁发。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的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负责办理。再次,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
1、总登记;
2、初始登记;
3、转移登记;
4、变更登记;
5、他项权利登记;
6、经销登记。对商品房买卖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建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房屋行政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申请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应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只有当开发企业在初始登记后,并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后,购房人才能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转移登记后据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等。所以,没有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即开发企业中申请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没有商品房的转移登记,即购房人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应持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购房付款凭证等,到市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尔后到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权属登记,领取购房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所以,买了合法商品房,并不等于就有了房屋产权,只有进行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并获得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才算真正确定了该房屋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