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基层工作经历,既包括在乡镇街道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或者社区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也包括自谋职业、个体经营者,曾经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算有过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11年7月1日,从何时算起呢?以下5种情况的算法!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