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规定:本规程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是: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
施工原则:
1) 确保工程质量。
2) 冬期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生产;工程项目的施工要连续进行。
3) 制定冬期施工方案(措施)要因时因地因工程制宜,既要求技术上可靠,同时要求经济上合理。
4) 应考虑所需的热源和材料有可靠的来源,减少能源消耗。
5) 力求施工点少,施工速度快,缩短工期。
6) 凡是没有冬期施工方案(措施),或者冬期施工准备工作未做好的工程项目,不得强行进行进行冬期施工。
7) 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冬期施工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