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面积
一般定义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的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每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例如大堂、公用楼梯等)组成。
(2)使用面积
房屋的使用面积,指房屋单元平面中为生活起居所使用的净面积之和。
计算使用面积时,在1987年实施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
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使用面积。
(3)居住面积
房屋的居住面积是指房屋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居室净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栏等建筑构件所占有的水平面积(即结构面积)。
(4)分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他们的关系及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如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