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双证执业吗?
原则上不可以,因为注册会计师是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在评估公司执业,两家机构都是独立的单位,按着现在的规定,注册人员只能在一家机构执业,不能在其他公司兼职,所以不能双证执业。但是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下,有一个特例,就是在以前的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曾经兼营过资产评估业务,这些事务所有不少的双师资格(注会和注评)人员,2008年评估机构改革时规定必须将评估业务分立出去,单独成立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再兼营评估业务,这些双师人员如果不在两家公司同时担任股东的话,可以保留双师执业资格。这也是对当时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较少,为了使评估业务尽快分立出去,而采取的一个过渡期政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