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抗战期间“伪军”总人数约为210万(协助日军的中国“伪军”最多时超过100万)。
在中国多指抗日战争时期协助日本军队进行军事活动的以汉奸军队,这些伪军主要有伪满洲国的“满洲国军”,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华北治安军(俗称皇协军),汪伪国民政府的和平建国军等。这些军队被老百姓称为二狗子、汉奸军队等。
扩展资料:
中国伪军命运:
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向全国广播了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的诏书。随着日本国旗的缓缓落下,清算汉奸和伪军的时刻来到了。从1945年起至1948年,不论是国民政府,还是共产党都没有停止对汉奸和伪军的审判。在漫长的抗日战争中,有的人因为挺身而出而被赞扬,有的人因为随波逐流而被唾弃。
1945年9月下旬,国民政府下令,在全国各地对汉奸进行大逮捕。此项工作主要是由军统特务机构执行。到1945年底,南京市奉命接受了军统局移送的汉奸200余人。1946年4月1日,国民政府司法部正式任命赵琛为高等法院院长,陈长虞为代理首席检察官,高等法院即在南京朝天宫正式成立。据统计,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抗日战争